
01征集背景与目的
赣县区于汉高祖六年始建,至今已有2200余年历史,是客家南迁第一站,文化底蕴深厚。为持续打响“客家摇篮”文旅品牌,进一步挖掘和传承赣县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全方位宣传“魅力新城 客家摇篮”的城市形象,现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赣县区“客家摇篮”形象标识(LOGO)。旨在通过具有视觉感染力和时代气息的文化符号,以文化赋能经济,助力全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02征集时间及范围
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17:00止。
范围:面向全社会征集,凡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组织、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
03征集要求
1.赣县区“客家摇篮”形象标识(LOGO)中文标准名称为:客家摇篮。设计要求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创意鲜活、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作品需紧密结合赣县客家文化(如客家宗祠、东河戏、客家民俗等代表性元素),展现赣县作为“客家摇篮”的独特城市文化内涵,引领赣县文化新风尚,突出体现集文化寻根、文旅体验、传承创新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品牌形象。
2.LOGO设计应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体现时代感与艺术性,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以汉字、英文字母、特色造型等组成。
3.LOGO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适合室外室内牌匾、背景墙等各种场景、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
4.投稿应征作品应当包括LOGO设计图稿及创作理念。创作理念应简述LOGO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名称含义和象征意义等,300字左右,并在图稿右下方附注设计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5.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或CDR、PSD文件)。
6.LOGO设计图稿请以电子版方式提交应征作品,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04版权说明
1.投稿作品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其他城市的城市书屋LOGO标识雷同或相似。
2.投稿人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未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因所有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发的纠纷由投稿人承担。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投稿人请自留底稿。
3.作品一经获奖,除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之外,其他所有知识产权均归赣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赣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有权决定其使用的时间、场合和方式等,投稿人不得主张因其作品的使用而产生其他费用或利益。
05评选及奖励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赣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1个,奖金为10000元;二等奖2个,每个奖金为5000元;三等奖3个,每个奖金为2000元。
获奖者将被授予荣誉证书,并受聘担任“赣县区文旅推荐官”。如投稿作品未达到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活动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06投稿地址
投稿作品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xwgj2010@126.com,邮件请注明“客家摇篮”形象标识(LOGO)设计作品征集活动字样,投稿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07其他事项
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对入围的作品作进一步修改。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参选作品存在法律纠纷问题,取消参赛资格,发放奖金全部追回。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
本次设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797-4441219,18883779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