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挖掘平遥非遗文化内涵,提升文旅创意产品品质,助力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平遥县将举办非遗文化旅游创意作品
。
一、大赛宗旨
充分挖掘平遥文化、非遗文化、清廉文化等文化素材,汇聚现代创意设计理念,创作开发具有鲜明平遥文化特色、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优秀非遗文创产品和旅游文创商品,打造经典“平遥礼物”,使平遥的非遗文化活起来,旅游产业兴起来。
二、大赛名称
平遥县非遗文化旅游创意作品大赛
三、大赛主题
挖掘非遗内涵 创意平遥礼物
四、大赛时间
2026年4月——8月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局 平遥县总工会
承办单位: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 平遥县唐都推光漆器有限公司 晋中工匠学院平遥推光漆分院
协办单位:平遥县非遗传承人联盟 平遥县工艺美术协会 平遥县漆器艺术学会 平遥文化创意联盟 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组委会组建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聘请县内外非遗、工艺美术及文化创意方面的高校和行业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评审团队,开展评审工作。
六、赛事安排
(一)参赛对象
全县各级非遗传承人及其工作团队;学校工美或设计专业学生;文创设计及工艺美术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或团队;具有创意设计或工艺美术基础、热爱平遥非遗事业的社会人士。对平遥非遗文化旅游产品创意感兴趣的县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参赛。
(二)征集作品类型本次大赛参赛作品要以平遥非遗项目为重点的设计载体,突出传统文化和平遥元素,注重与时尚风格有机结合。作品要求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创意独特、艺术表现力强,具有贴近生活、便于携带、易传播、大众认可度高的特点,特别是要突出地域性特色和文旅融合理念。
1、非遗+文创类参赛内容:(1):这一类的作品须使用平遥非遗项目(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中的非遗传统技艺,围绕“雕、刻、剪、绣、塑、漆、瓷、陶、金”等技艺和材质,通过艺术加工和创意转化,形成突出平遥地域特点、精美便携的文化创意作品,要注重非遗技艺与生活用品的广泛有机融合和形式上的创新,突出产品的可传播化与生活化。(2):作品要以展现平遥区域非遗项目的极具个性特点的文化元素和价值内涵为重点,同时采用全新的思维进行创意设计,开发出具有平遥非遗文化元素印记的文创产品。非遗+文创类作品需提供实物作品。
2、景区+文创类参赛内容:以平遥A级及以上景区文化内涵、自然景观、人文风情等地域文化特色为设计指向,打造一批用创意设计承载景区风情和地域故事的文化旅游产品品牌,促进专业设计领域与文化旅游行业的融合发展。设计要具有纪念性、艺术性、实用性、收藏性、独特性、时尚性。景区+文创类作品分两大类,一类是形成实物作品的文创作品,一类是设计稿(包括效果图)。
(三)奖项设置
1、非遗+文创类设金奖1名,奖金8000元;银奖3名,奖金5000元;铜奖6名,奖金2000元。
2、景区+文创类(1)作品奖设金奖1名,奖金5000元;银奖3名,奖金3000元;铜奖5名,奖金2000元。(2)设计奖设金奖1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2000元。3、组织奖设置优秀组织奖,表彰大赛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注:(1)最终评奖数量将结合投稿作品的质量和数量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本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缴纳税金。(3)以上奖项均由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局、平遥县总工会颁发相应证书。
七、大赛流程
大赛流程分为活动发布、作品征集、作品评选、颁奖及展览、成果转化五个环节。
(一)活动发布(2026年4月 )召开平遥非遗文化旅游创意作品大赛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大赛方案,邀请有影响力的媒体进行报道。
(二)作品征集(2026年5月至7月31日)
1、提交资料。在平遥县文旅局官方微信平台“平遥古城旅游”或“平遥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下载并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详细注明参赛作品的设计说明,包括设计意图、创作理念、市场应用前景等。作品照片电子版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统一为JPG格式。系列作品电子文件请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电子版发到邮箱pyxfeiyi@163.com。2、报送作品。报送实物作品于2026年7月31日前送至平遥县非遗展览馆大赛作品征集处(平遥县文化艺术中心5层)。
(三)作品评选、展览、颁奖(2026年8月)征集活动结束后,组织县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原创性、艺术性、实用性、市场性四个方面的标准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并产生相应奖项。举办此次大赛获奖作品展览,举行颁奖仪式。八、相关说明和要求1.曾在县级以上公开比赛中获得入围以上奖项的作品,本次大赛不再接受投稿。如在评奖后发现该作品有重复获奖的情况,大赛组委会将取消相关荣誉,追回奖金。
2.参赛作品应具有原创性,不受材质限制,鼓励采用新颖、独创且便于批量生产的材质及表现载体,鼓励使用生态环保材料及运用环保理念进行创新设计。3.每位作者投递作品数量不限,合作作品的作者不得超过3人,鼓励提交系列作品。4.本次大赛产品类作品界定为:在目前国内可完成的产品工艺下,可被打样、批量化生产。本次大赛作品需充分考虑产品成本、质量、包装、制作工艺等因素下的综合成本。孤本、不可商业化的独特创意作品、艺术品、家传器具等不在这次评选范围内。
5.参赛者应保证提交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产品外观设计等符合知识产权有关规定。凡发现参赛作品有知识产权争议的,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著作权等方面纠纷,一律由参赛者或团体自行承担法律责任。6.获奖作品著作权(版权)归作者所有,原件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获奖作品由作者授权平遥县文旅局, 无偿用于公益性展览宣传和推广。7.大赛组委会对本届大赛事宜具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联系人:李校莹13935453311 刘爱菁13633547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