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仙游县委县政府“五千五好”工作部署以及文旅工作“12345”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仙游文旅品牌形象,推进仙游文旅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更深刻、简
明的方式展现仙游的独特魅力与文化内涵,让更多人了解仙游、喜爱仙游,打响“有一种旅游叫仙游”文旅品牌,现决定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仙游县文旅形象标识(LO
GO),有关设计大赛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活动组织单位
仙游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注和支持仙游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要求
1.创作要求:参评作品应突出“有一种旅游叫仙游”文旅品牌,充分体现仙游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厚重的历史人文底蕴和蓬勃向上的城市风貌,构图简洁、色彩协调、
创意新颖、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传播力。兼具独创性和应用性,适合在多种宣传媒介、不同场合及文创产品上应用。
2.设计和格式要求:设计LOGO标识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LOGO标识设计源文件格式要求,如AI格式、PSD格式
等。
3.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策划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以及设计蕴含的背景、寓意等说明,要求字数不超过5
00字。
4、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征集时间安排:征集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9月10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应征资格),共31天。
(二)参加方式:
1.参加作品提交征集活动邮箱:xylyj0594@126.com。邮件题目统一为:仙游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附件1、2电子
档及签字盖章扫描件随作品材料一同报送)。
2.需要进一步沟通的相关事宜,可致电沟通咨询仙游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17689396922。
(三)评选办法: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征集要求,征集阶段结束后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审,采取初选、评审、公示、公布的方式进行。
1.初评(2025年9月11日至9月18日)通过大众线上投票、相关专家评审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选取前10名作为仙游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入围作品。
2.复评(2025年9月19日至9月21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团对仙游县文旅形象标识(LOGO)入围作品进行投票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3.公示(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对最终录用及获奖作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发布(2025年9月29日)获奖名单发布后,将择期进行颁奖。
(四)奖项及奖金设置
1.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含后续设计优化费用),获奖证书1本。
2.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获奖证书1本。
3.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获奖证书1本。
4.优秀奖(4名):奖励人民币500元,获奖证书1本。
5.此次征集活动奖金为税前奖金。
五、注意事项
1.投稿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不隐含广告寓意,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3.应征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接收时间确定先后次序),禁止一稿多投。4.自奖金支付之日起,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完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对最终采用的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著作权登记和商标注册,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最终采用作品。5.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其设计机构或个人必须按主办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品设计优化等相关工作。6.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7.主办方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和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